中日釣魚島主權之爭的條約依據評析

作者:張普定

摘要:日本政府關于釣魚島列島與《馬關條約》無關的說法不符合事實。《開羅宣言》和《波茨坦公告》作為國際協定,雖未出現“釣魚島”的字樣,實際上確定了釣魚島的地位和主權歸屬?!杜f金山和約》對中國沒有拘束力?!稓w還沖繩協定》的基礎文件乃至歸還主體、方式和范圍均違背國際法,應歸于無效。美國向日本移交釣魚島的行政管理權違反了國際條約,是非法無效的行為,日本并不因此享有釣魚島的主權。日本將釣魚島“國有化”公然違反國際法,凸顯出釣魚島主權之爭法律解決方法的緊迫性。美國擅自處置琉球群島之歸屬,違反了《聯合國憲章》,在國際法上難以成立。

關鍵詞:釣魚島;《開羅宣言》;法律方法;琉球群島

來源:《河北法學》2014年第2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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